此前備受廣大網(wǎng)友關注的紫牛展“網(wǎng)紅羅大美遇害案”有了最新消息。10月29日,熱點揚子晚報/紫牛新聞記者從羅大美妹妹小尚處獲悉,網(wǎng)紅該案在一審宣判后,美遇名被三名被告人均提起上訴。害案

據(jù)南陽市中級國民法院消息,新進法院以故意殺人罪、屬稱訴搶劫罪判處被告人余金生死刑;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沙玉姣死刑,告人緩期二年執(zhí)行;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楊恒有期徒刑十三年;對三被告人依法適用剝奪政治權利、均提沒收財產(chǎn)、出上罰金等附加刑,紫牛展并責令退賠被害人親屬經(jīng)濟損失。熱點
![]()
羅大美的網(wǎng)紅妹妹和母親
10月29日,羅大美的美遇名被妹妹小尚向揚子晚報/紫牛新聞記者確認,該案的害案三名被告人余金生、沙玉姣和楊恒均不服一審判決結果,向法院提出上訴。
小尚還表現(xiàn),目前他們已經(jīng)向檢察院正式提交抗訴申請。據(jù)小尚供給的抗訴申請書顯示,被害人家屬現(xiàn)申請檢察院抗訴。具體理由如下:楊恒不屬于搶劫罪中的從犯,在搶劫過程中,余金生、沙玉姣、楊恒共同預謀、分工明確、相互配合、共同實施犯法,均系主犯。楊恒應該對搶劫所得的所有損失與余金生、沙玉姣共同承擔退賠責任,對被害人死亡的結果承擔責任。
據(jù)本報此前報道,2023年7月,擁有百萬粉絲的反串網(wǎng)紅羅大美(真名尚某鋒)在赴熟人邀約后被綁架,其余兩名同伙先后勒索羅大美200多萬元,然后將其殘暴殺害并藏尸于自家紅薯窖。今年2月,該案在河南南陽市中級國民法院第一次開庭,當時法院并未當庭宣判。今年7月29日,該案一審第二次開庭,四個小時左右的庭審結束后,記者從羅大美妹妹小尚及其代理律師處獲悉,此次開庭圍繞是否對被告人余某某和沙某某追加新罪名、沙某某和楊某是否要對被害人的死亡承擔責任等進行舉證質證、辯論,最后法院發(fā)布擇期宣判。
相關新聞
一文梳理羅大美被害案:兩次開庭被告保持當庭翻供獲重判
10月24日,備受關注的河南反串網(wǎng)紅羅大美被綁架殺害案一審宣判,主犯余金生被判死刑,主犯沙玉姣被判死刑,緩期兩年執(zhí)行,從犯楊恒被判緩有期徒刑十三年。距離2023年7月5日案發(fā),已經(jīng)過去了842天,南陽市中級國民法院曾在今年2月28日和7月29日二次開庭審理此案。
![]()
南陽市中級國民法院
10月24日,河南省南陽市中級國民法院公開判決結果:被告人余金生搶劫、故意殺人及被告人沙玉姣、楊恒搶劫一案,以故意殺人罪、搶劫罪判處被告人余金生死刑;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沙玉姣死刑,緩期二年執(zhí)行;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楊恒有期徒刑十三年;對三被告人依法適用剝奪政治權利、沒收財產(chǎn)、罰金等附加刑,并責令退賠被害人親屬經(jīng)濟損失。
經(jīng)審理查明:被告人余金生、楊恒與被害人尚某鋒(網(wǎng)名“羅大美”)三人時有交集。余金生在與尚某鋒交往過程中,知道尚某鋒系“網(wǎng)紅”且比較有錢,因自己長期賭博急需用錢,便與同居女友沙玉姣及楊恒多次商議搶劫、勒索錢財。
2023年7月初,楊恒受余金生指使,多次約見尚某鋒未果。7月5日晚,楊恒再次通過微信將尚某鋒誘騙至余金生住處后離開,余金生誘騙尚某鋒并將其手腳捆綁把持,伙同沙玉姣駕駛車輛將尚某鋒轉移至南召縣南河店鎮(zhèn)桑樹坪村其親戚閑置的平房內,期間多次對尚某鋒進行威脅、恫嚇,脅迫尚某鋒向沙玉姣轉賬二百余萬元。
7月7日凌晨,余金生在與尚某鋒獨處期間,采用用衣服勒頸部、短刀割刺頸部等方法將尚某鋒殺害,并將尸體掩埋于紅薯窖內。作案后,余金生、沙玉姣二人返回南陽,將作案刀具、塑料膠帶、繩子及尚某鋒所穿衣物拋棄。7月7日下午,余金生返回掩埋尸體現(xiàn)場,對掩埋尚某鋒尸體的紅薯窖再次填埋。
南陽中院審理認為,被告人余金生、沙玉姣、楊恒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采用暴力手段搶劫他人財物,數(shù)額特別宏大,其行為均已構成搶劫罪,且系共同犯法。余金生在搶劫被害人財物后殺人滅口,其行為又構成故意殺人罪。余金生主動提起搶劫犯意、預先準備作案工具、指揮謀劃并具體實施搶劫;沙玉姣積極參與預謀并實施了看管被害人、供給收款賬戶、作案后毀滅罪證等行為,二人在搶劫共同犯法中均系主犯。
楊恒事前參與預謀搶劫,誘騙被害人至余金生住處,但未參與后續(xù)搶劫及分贓,在搶劫共同犯法中作用相對較小,系從犯。據(jù)三被告人的犯法事實、犯法性質、情節(jié)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,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。
![]()
案發(fā)平房
羅大美妹妹尚女士向瀟湘晨報記者供給了判決書,清晰地顯示了法院的判決根據(jù): 法院認為,被告人余金生主動提起犯意、事先準備作案工具,指揮謀劃并具體實施涉案搶劫共同犯法行為,搶劫數(shù)額特別宏大,系主犯。余金生在搶劫得逞后,為滅口又將被害人殘暴殺害。事后揮霍搶劫所得財物,致使被害人大部分財產(chǎn)至今無法追回。余金生當庭翻供,無悔罪表現(xiàn),并有兩次搶劫犯法前科??梢娪嘟鹕阜ㄊ侄翁貏e殘暴,犯法后果特別嚴重,主觀惡性極深,人身危險性和社會危害性極大,應依法懲處。余金生到案后如實供述其主要犯法事實但又當庭翻供,拒不承認,其行為依法不構成坦白。綜合考慮余金生犯法的事實、性質、情節(jié)和社會危害程度,決定對其執(zhí)行死刑。
被告人沙玉姣積極參與搶劫犯法預謀并積極實施了看管被害人、供給收款賬戶、作案后毀滅罪證等行為,與余金生互相配合,共同完成涉案搶劫犯法行為,作用明顯,也系主犯。 沙玉姣到案后如實供述其主要犯法事實及贓款去向,系坦白,可從輕處罰。沙玉姣搶劫數(shù)額特別宏大,且在搶劫過程中造成被害人嚴重的人身損害,罪行嚴重。綜合考慮沙玉姣犯法的事實、性質、情節(jié)和社會危害程度,其屬于應當判處死刑但不是必須立即執(zhí)行的犯法分子,可對其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(zhí)行。
被告人楊恒事前參與預謀搶劫,誘騙被害人至余金生住處,但未參與后續(xù)搶劫及分贓,在搶劫共同犯法中作用相對較小,系從犯,應對其從輕處罰。 楊恒到案后避重就輕,拒不供認其主要犯法事實,依法不構成坦白。楊恒參與涉案搶劫共同犯法,后果嚴重,造成惡劣社會影響,社會危害性大,應依法懲處。
![]()
羅大美媽媽、妹妹還有辯護律師 圖/受訪者供給
對于這個判決結果,羅大美的家人并不能完全接受和認可。羅大美妹妹尚女士告訴瀟湘晨報記者,今天收到法院的通知,突然拿到了這份判決結果,“余金生死刑,這是他應得的。第三被告的判刑,我們不認可,這樣的結果不是懲罰,是獎勵。”
尚女士說,在庭審中,檢察院對于3名被告在搶劫罪的罪行上是認定,不分主從共同犯法。但是在這份判決書上,法院認定了楊恒他犯搶劫罪,卻把他定為了從犯。而在具體的情節(jié)里,他既不承擔搶劫數(shù)額的責任,也不承擔后續(xù)退贓的主任,還不承擔人死亡結果的這個責任,代理律師認為,這相當?shù)钟|。
目前家人和律師已經(jīng)向南陽市檢察院提出申訴,請求提起抗訴。家屬向記者供給的抗訴申請書中寫道,被害人家屬認可余金生被判死刑,但不服該判決的部分內容。
理由之一是第三被告楊恒不屬于搶劫罪中的從犯,在搶劫過程中,余金生、沙玉嬌、楊恒共同預謀、分工明確、相互配合,共同實施犯法,均系主犯。楊恒應該對搶劫所得的所有損失與余金生、沙玉嬌共同承擔退賠責任,對被害人死亡的結果承擔責任。
尚女士說,還不清楚被告會采用什么措施,預計他們也會繼續(xù)上訴。
![]()
羅大美生前照片 網(wǎng)絡截圖
據(jù)此前報道,羅大美真名為尚某鋒,河南許昌人,歿年30歲。據(jù)懂得,尚某鋒系藝校畢業(yè),曾在演藝場所演出謀生,后在短視頻平臺直播帶貨為人熟知,擁有百萬粉絲。
羅大美的母親范女士此前告訴瀟湘晨報記者,2023年7月6日中午,余金生偽裝成羅大美發(fā)消息,說自己撞了人,要出去躲躲,她信以為真,并為此擔驚受怕了一個多月,才報了警。8月31日,余金生、沙玉嬌、楊恒全部被抓,其中余金生在案發(fā)后偷渡到緬甸,將兩百多萬贓款揮霍一空,回南陽探風時被抓。
9月3日,范女士才在派出所得知了兒子的死訊,她一下子跪倒在地,大哭了出來,她當時還不知道兒子的死因,她想的是孩子死的時候是受到了多大的痛苦,“我那時候看到一個電線桿,我當時就想撞死在上面,我去找我兒子?!?/p>
孩子曾經(jīng)是她的驕傲。羅大美初中畢業(yè)后輟學,他找了一家紡織廠的工作,沒給家里添負擔,平時跑到公園里唱戲,熟人看到了就和范女士說,孩子唱得可好了,夫妻倆商量后,給他報了藝校。在藝校學習了三年,羅大美畢業(yè)后開始接戲跑場子,一場能掙三百塊錢,范女士當時可高興了,感到孩子出息能掙錢了。
![]()
羅大美早期表演照片 網(wǎng)絡截圖
跑了四年場子,羅大美2017年開始接觸直播,吸引了不少粉絲,也有化妝品商找他帶貨。2018年,羅大美迎來了事業(yè)轉折點,他和河南一家化妝品公司合作,需要出資56萬進貨。羅大美自己有30萬的存款,找朋友借了十幾萬,最后向家里借10萬。起初父親不同意,感到羅大美被人騙了,母親感到孩子走正路掙錢,就算被騙了他還年輕能長個教訓,最后做主拿出了10萬。
羅大美沒有辜負母親的期望,拿到貨后賣了半個月,就還上了向朋友借的十幾萬,又過半個月,找家里借的10萬也打回了父親的賬戶,父親這也才安心了。不到一年,羅大美就賣完了這批貨,還帶家人出國旅游,之后還在南陽市買了房子和車。
2018年到2020年,羅大美的事業(yè)進入巔峰,他也越來越有名氣,“村里都說你孩子有本事了,那時候我心里可驕傲了,我養(yǎng)活了一雙兒女多好,我女兒也上大學了,我兒子也掙錢了,家里生活也改變了,可是好景不長,好日子剛剛開始就結束了,沒想到兒子以這樣的方法離開了?!狈杜空f著說著就哭了。
![]()
羅大美的爸爸媽媽妹妹還有代理律師參加一審一次開庭
2025年2月28日,這起案件在南陽市中級國民法院第一次開庭,這次開庭三人均顛覆了此前的供述。余金生辯稱羅大美是意外死亡,供述時說的“用長袖勒緊脖子”,用刀子刺破麻袋割了三刀”等作案細節(jié)是他的設想。
余金生在庭上辯稱,將羅大美綁至南召縣閑置民房后,他將羅大美手腳捆綁放在床上,進門的時候看到羅大美掉到地上,脖子受到壓迫憋死了,在麻袋上割三刀是為了最后看老朋友一眼。
此外,余金生還辯稱,兩百多萬系羅大美自愿贈予。沙玉姣稱說自己出于膽怯心理,不得不幫助余金生實施搶劫行為,楊恒說自己只去過案發(fā)出租屋兩次,自始至終沒有謀劃過搶劫。三人均稱,事前沒有預謀。
這次庭審從上午9點進行到晚上7點半,法院沒有當庭宣判,并在之后將此案退回到檢察院,檢察院退回公安機關,進行了五個月的補充偵查。
2025年7月29日,案件第二次開庭,庭上三人仍保持翻供,這次開庭僅持續(xù)四個多小時,仍未當庭宣判。
責任編輯:李超_NB12814紫牛熱點|“網(wǎng)紅羅大美遇害案”新進展:家屬稱三名被告人均提出上訴紫牛熱點|“網(wǎng)紅羅大美遇害案”新進展:家屬稱三名被告人均提出上訴紫牛熱點|“網(wǎng)紅羅大美遇害案”新進展:家屬稱三名被告人均提出上訴紫牛熱點|“網(wǎng)紅羅大美遇害案”新進展:家屬稱三名被告人均提出上訴本文內容由互聯(lián)網(wǎng)用戶自發(fā)貢獻,該文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。本站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,不擁有所有權,不承擔相關法律責任。
